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机电安装工程02标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5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机电安装工程02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
2.1.2建设规模: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起自4号线一期工程终点站博览中心站,线路全长8.3km,均采用地下方式敷设,全线设站6座,平均站间距1.36km。最大站间距2.07km(菱湖大道站~无锡新区站),最小站间距950m(瑞景道站~华庄站)。全线无新建场段与主变电所,利用既有无锡地铁线网控制中心。本工程采用6B车辆,最大运行速度80km/h。初、近、远期均为6辆编组,远期高峰小时最大行车密度为27对/小时。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机电安装工程02标主要包含菱湖大道站(建筑面积13211.5平方米)、无锡新区站(建筑面积16747平方米)、锡士路站(建筑面积20390.2平方米)及其相邻区间(净菱区间、菱无区间、无锡区间)的地铁机电设备安装及配套设备区装修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13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62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20日,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机电安装工程02标主要包含菱湖大道站(建筑面积13211.5平方米)、无锡新区站(建筑面积16747平方米)、锡士路站(建筑面积20390.2平方米)及其相邻区间(净菱区间、菱无区间、无锡区间)的地铁机电设备安装及配套设备区装修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资格预审申请人自2020年01月13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独立完成1项5800万元及以上轨道交通车站机电工程施工的已完工业绩。(查验[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协议书所载的签订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完工时间为准)。
自2024/10/13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的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5)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3日17:00至2025年01月20日23:59;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07日9:30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招标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333号南长创业大厦1507室
邮编: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蒋工
联系人:
陈荣
电话:
0510-81960113
电话:
1392150673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55318095@qq.com
2025年01月13日
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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