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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大聚乳酸切片可降解新材料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南大聚乳酸切片可降解新材料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4-16
详细内容:
本招标项目南大聚乳酸切片可降解新材料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南大聚乳酸切片可降解新材料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惠行审备[2020]1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钱皋路西侧、欧派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大聚乳酸切片可降解新材料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施工总承包,包含1个生产车间、1栋综合楼、1个仓库、雨棚、事故应急池、雨水池,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2116㎡。主要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土建、装修、安装及配套市政工程。建筑物最高高度为23.6米,最大单跨跨度为22.5米。

2.1.3合同估算价:63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5月10日,竣工日期:2022年03月07日

2.1.5其他:除上述工期要求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101生产车间须确保开工后180天内达到生产设备进场安装的条件;主体车间及综合楼、仓库须在开工后240天内竣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南大聚乳酸切片可降解新材料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施工总承包,包含1个生产车间、1栋综合楼、1个仓库、雨棚、事故应急池、雨水池,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2116㎡。主要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土建、装修、安装及配套市政工程。建筑物最高高度为23.6米,最大单跨跨度为22.5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近3年在本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且单跨跨度≥22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住宅)。以上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且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须提供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所注为准;最大单跨跨度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所注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另需提供竣工图纸蓝图原件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19/04/1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04/1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01/1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4月16日9:00时至2021年04月21日9: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惠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182-106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顾敏杰

联系人:

张伟刚、周雪峰、程鸿晴

电话:

0510-83380393

电话:

0510-8820398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1年04月16日

评标办法.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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