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青龙镇落梅村民委员会龙湖井村新农村建设—科技文化居家日照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宁县青龙镇落梅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省台盟。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华宁县青龙镇落梅村民委员会龙湖井村新农村建设—科技文化居家日照中心建设项目
2、投资概算:约¥112.91万元
3、项目编号:HNHH【2016】QLGK—078
4、招标范围:地上三层、建筑占地面积197.64m2、总建筑面积592.92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5、建设地点:华宁县青龙镇落梅村民委员会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竣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
7、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2014年—至今)承担过一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5)项目经理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6年 11 月 07 日至2016年 11 月 11 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11 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到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政府第二办公区旁)。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单位公章)
注:以上(4、5、6)项证件若是三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 11 月 30 日 上 午 08 时 30分至09 时 00分前提交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 11 月 30 日 上 午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宁县青龙镇落梅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华宁县青龙镇落梅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邱支书
电 话:15987745968
代理机构: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政府第二办公区旁)
联 系 人: 杨工 黄工
电 话:0877-5058508 13388891079 15187790215
邮箱:2733257142@qq.com 11408526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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