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公司注册金在500万以上(含500万)。 |
业绩要求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 3 年(2017年至今)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招标人/项目法人拥有在任何时候得知投标单位/承租人在近 3年(2017年至今)内有重大问题时废除授标/合同的权利;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申请人无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 |
人员要求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