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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珠海市公安局(打私支队)办公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珠海市公安局(打私支队)办公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HGP2021-C305]
项目概况:珠海市公安局(打私支队)办公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我中心网站(http://{wz_w/)登录后领购磋商文件(非会员需先注册并通过审批后方可领购磋商文件,相关注册操作见我中心的通知http://{wz_w/biddingGuide/zfcgflow/193311.jhtml,联系电话2538182、253870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1-06077项目编号:ZHGP2021-C305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打私支队)办公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662,762.25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珠海市公安局(打私支队)办公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3,662,762.25元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修缮工程
珠海市公安局(打私支队)办公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3,662,762.25
3,662,762.2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总工期为150个日历日。自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150个日历日内完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依法无需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则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设备及技术人员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按附件格式提供声明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公安局(打私支队)办公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备注:(6.1)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2)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3)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限制,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公安局(打私支队)办公楼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以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广东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www.ccgp.gov.cn)查询已领购磋商文件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已领购磋商文件截止当天;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我中心将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我中心网站(http://{wz_w/)登录后领购磋商文件(非会员需先注册并通过审批后方可领购磋商文件,相关注册操作见我中心的通知http://{wz_w/biddingGuide/zfcgflow/193311.jhtml,联系电话2538182、2538700)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已领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7.2、踏勘项目现场(即标前预备会):请供应商于2021年11月15日09:00-16:00自行前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9号打击走私支队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张恒鑫、梁晓莉,联系电话:13928084268、1590756028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公安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9号打击走私支队
联系方式:13928084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01
联系方式:0756-2538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思瑶,采购人:张先生
电话:0756-2538832,1392808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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