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国家油脂储备库产后服务体系大厅钢结构工程项目A包(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商丘国家油脂储备库产后服务体系大厅钢结构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河南商丘国家油脂储备库产后服务体系大厅钢结构工程项目A包(三次)
二、交易项目编号:商政采[2020]466号
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磋-2020-64
三、项目预算金额:A包:120万元最高限价:A包:120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A包
产后服务体系大厅钢结构工程
1
120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产后服务体系大厅钢结构工程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A包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4、A包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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