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花园二期(一标段)项目涉及的余量石料转让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花园二期(一标段)项目涉及的余量石料转让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5
详细内容: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分中心)







项目名称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花园二期(一标段)项目涉及的余量石料转让





项目编号





hhcq-zc2023001-03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6月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6月9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花园二期(一标段)项目涉及的余量石料





--





约12.75万





吨





34.99元/吨









合计





 









 









存放地





驮蓝花园小区二期









标的现状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34.99元/吨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0 月 14日









评估机构





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34.99元/吨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所委托转让的资产权属不存在任何瑕疵,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转让方相关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主管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并经过有效内部决策,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转让方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1. 《关于驮蓝花园二期(一标段)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石料资源处置的请示》(徐金控司[2022]103号);

2. 关于驮蓝花园二期(一标段)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石料资源处置的请示的办文单(编号2022-1429);

3. 徐州金龙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授权转让方处置该标的的《授权委托书》;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资产评估复核报告(苏伟业(徐)复评字【2022】第001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办









特别

告知





1.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转让方在挂牌公告截止前,协助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现状,做好标的现场展示工作。

2.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 标的交割、拆除及运输过程中所涉及有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受让方须在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余量石料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前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及20万元安全环保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及安全环保保证金支付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徐州开发区支行

账号:497570032956

2.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后不予退还,如按约定签订《余量石料交易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安全环保保证金及货款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货款,如未签订合同或者未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环保保证金,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另行组织网络竞价。

3.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应在受让方签订《余量土石料交易合同》,并在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作成交价款,如交易保证金不足成交总价,受让方应在签订《余量土石料交易合同》前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补足成交价款,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将成交价款足额支付给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

3、营业范围应含有渣土运输或建设工程施工或土石方工程或建材销售或以本标的作为生产原料的企业;

4、本次转让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下午17时前完成报名手续,并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纳44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受让资格。

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标的交割





标的物交付及清运要求:

1.受让方实际进场日期及清运地点以转让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受让方对此应无异议。

2.本次清运需配合项目清运进度要求,提货时应自备装卸设备和运输车辆并自行装车,围墙开口和道路损坏买受方要及时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受让方对此应无异议。

3.工期:现场已开挖石料限期15天,未开挖石料的按照工程实际序时进度计算。

4.结算:由于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最终结算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过磅磅秤由受让方负责安装至现场。转让方对过磅磅秤进行检测并对称重全程监督。

5.受让方全权负责石料的清运事宜,满足地方管理部门要求,确保符合环保要求,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标的石料全部清运完毕,保证地面平整,周围环境干净整洁,且清运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现场人身和财产安全,且不得对现场及周边环境造成任何破坏,否则将破坏的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金不足的,通过法律手段追偿)。

6.受让方自行处理全部外运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地方关系、外运道路的各项手续的协调和办理、临时配套设备设施建设(修建洗轮池、修建洗轮机、安装在线环保监控、车辆道闸自动识别系统)、防尘网苫盖、雾炮空气降尘、车辆冲洗、道路保洁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由此造成项目现场停工或部分停工或造成损失的,转让方视情节轻重有权优先从安全环保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从剩余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部分或全部款项。

7.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及时提货,提货时应自备装卸设备和运输车辆并自行装车,如未按转让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取约定的石料,应以实际逾期天数,每日按货物总价的3‰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优先从货款及其他保证金中扣除,如逾期天数超过7天,转让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且扣除全部货款及其他所有保证金,并另行组织公开转让,安排其他公司进驻该项目。

8.受让方进场清运后未按期完工的,逾期受让方每日按货物总价的3‰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优先从货款及其他保证金中扣除,如逾期天数超过7天,转让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且扣除全部货款及其他所有保证金,并另行组织公开转让,安排其他公司进驻该项目。

9.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应对裸土进行全覆盖,不得出现非法采石或乱倒垃圾的行为。

10.受让方须全部承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款、税费、人工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处理回收利用费、因处置过程导致的安全环保罚款等)。

11.本次转让标的中混杂的废弃渣土、碎石料混合料等由受让方自行一并清运。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其他:

1.转让方有权在竞买开始前更正标的物资产信息、撤回转让标的,中止或终止转让,不受受让方的追索。

2.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含税价格,转让方提供相应收据,不提供发票。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至施工现场踏勘标的物,转让方不对该标的物的质量负责,不承担任何质量的责任。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因石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各项责任及损失,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指定位置及要求装车,无条件接收。

4.转让方对竞买标的数量、状态、品质和瑕疵不作担保。转让方提供的资产情况介绍资料、清单、图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于标的状况之描述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5.意向受让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业人员查看公开展示的标的,充分了解确认标的的数量、状况、品质、瑕疵,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知晓并认可标的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成功报名并参与转让的,其出价等于或高于转让底价,转让可以成交。

7.未竞买成功者的交易保证金在转让结束后由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7日内无息退还。

8.受让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和安全环保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扣除履约过程中相应的违约金后,转让方将余额无息退还受让方。

二、风险:

1.受让方应充分考虑不能立即进场清运而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即当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进场清运时,不管石料价格如何波动,受让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清运,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货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竞买前应携专业人员对标的石料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测算核验并予以确认。









交易

指南





竞价桂策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遵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

如产生多名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本次转让以单价增价竞买,每次增价0.2元/吨。

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网络竞价,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









现场展示





我公司将协调转让方带领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5 日至2023年6月9日









 





 





报名手续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意向受让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程序: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为440万元整。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保证金直接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委托人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产权公司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委托人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让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庆云桥支行

账  号:932007010153858894

2.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后不予退还,如按约定签订《余量石料交易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安全环保保证金及货款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货款,如未签订合同或者未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环保保证金,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另行组织网络竞价;

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应在买受人签订《余量石料交易合同》,并在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买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作成交价款,以现汇形式支付给转让方指定账户。如交易保证金不足成交总价,不足部分买受人应在签订上述处置合同前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随交易保证金一起支付给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未被正式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4点所列情形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余量石料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报名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吨)





0.2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6月5日09:00:00

-2023年6月10日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在签订《余量石料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徐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徐价费〔2017〕195号)标准,以成交单价与12.75万吨数量的乘积作为成交价格为计费金额,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交纳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具体如下:









序号





计费金额

(成交金额)分档





按协议方式交易(每笔)





按竞价方式交易(在协议方式收费基础上加收)









基础价

(底价)部分





溢价部分









1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3000元





0.8%





0.6%









2





101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





0.2%









3





501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





0.16%









4





2001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12%









5





5001万元至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





0.08%









6





10001万元至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





0.06%





0.6%









7





50001万元及以上





0.04%





0.4%









说明:以上收费方式为按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累进收费

交易服务费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徐州市庆云桥支行

账  号:932007010153858894

如果受让方未按以上要求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不向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附件下载





《意向受让登记表》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孙先生









咨询电话





0516-85905786、0516-85703906









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









技术支持





江苏易科技有限公司









其 他





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