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
林地使用权租赁招标公告
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芹口分场芹口工区,座落在余朋乡芹溪村,现有1005亩国有林地,拟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租赁林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情况:
租赁林地使用权(不含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的林地座落在余朋乡芹溪村018林班02大班020、030、040、080小班;03大班010、020、070小班;04大班010、020、030、050小班;2018年二类调查均为人工商品乔木林地,总使用面积:67.0304公顷(1005亩),租赁期限为20年。位置四至详见附图。
二、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缴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三、投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8日前到九龙溪国有林场(地址:长兴中街,明辉公寓二楼)索取标书。联系人: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资源管理部吴先生。联系电话: 18750877636。
四、现场踏查:
1、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芹口分场,上官珍华:13950943054;
2、现场踏查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中必须含有以下材料,并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封面签明“投标人”姓名:(1)、投标保证金凭条;(2)、《招标约定书》(有盖章);(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下午5:30前,逾期概不接受。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长兴中街明辉公寓二楼)办公室的投标箱。
4、开标时间:2021年7月9日上午9:30(星期五)。
5、开标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鸿二楼)。
五、投标方法:
1、本次招标方法采用明标暗投,林地使用费缴纳方式和标准按:前5年度20元/亩、年,之后每五年递增3元/亩(即2026年度至2030年度每年每亩租金23元,2031年度至2035年度每年每亩租金26元,以此类推至2041年7月止),支付方式为一年度一付。低于该缴纳标准者为无效标,等于或高于缴纳标准者为有效标,以有效标最高价格中标,若有效标最高价有两个以上同标人的用随机抽取中标人方法确定中标人。
2、投标者中标后一周内,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到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签订《中标确认书》。逾期视为中标者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方有权没收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与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签订《林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按时缴纳林地使用费后,即获得本次标的林地所有权的租赁权。
六、投标保证金账户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全称):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流支行,
3、帐号:13880101040019722;
4、款项栏请写: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林地使用权租赁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