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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编制生态环境财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编制生态环境财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一)建立福州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度
根据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要求和工作流程,建立福州市生态环境领域预算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目标事前评估、预算绩效运行监控、预算绩效评价和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等五个方面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度。
(二)建立生态环境财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
建立福州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即在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二级指标的基础上建立三级绩效指标体系。本绩效指标体系应当与所评价的财政资金项目密切相关,全面反映项目决策、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实施过程需具有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三)完善生态环境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流程体系
建立福州市生态环境财政资金绩效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局系统绩效管理流程,并对局系统相关人员开展生态环境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专题培训。
三、采购项目要求
1、单位实力:应标单位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环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机构,能够承担我局相关人员的生态环境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专题培训工作;具有环境、经济相关的科研平台以及相应的人才配置,能够建立并持续完善生态环境财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
2、项目负责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专业高级职称,持有环境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丰富的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经验。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学历复印件,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团队实力:拟派出的团队人员需具有环境或财务绩效等相关工作经验。在生态环境财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编制过程中及完成后,能够根据项目需求及时与我局沟通,并根据我局要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财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需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名单、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或证书等证明材料,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相关业绩:应标单位自身完成水、气、土壤等类似项目,具有一定专业基础,能熟练对接以上专项的绩效指标体系编制工作。
5、项目完成时限和验收要求: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应完成采购公告中“二、采购项目内容”和“三、采购项目要求”,提供项目验收材料,通过验收并且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
四、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应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项目应标文本。评标小组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下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包括:
(1)项目报价;
(2)本询价采购公告中“二、采购项目内容”和“三、采购项目要求”逐项响应情况相关材料;
(3)提供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等。
3.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劳务费用、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应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本项目拟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15:00在市生态环境局开标并确定中标人,应标单位应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14:50前将应标文件送至我局。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16室,联系人:黄力纬,联系方式:1869578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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