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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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人民政府冯庄特色田园乡村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j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C-20200
项目名称:沈高镇冯庄特色田园乡村规划编制
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万元,最高限价80万元。
采购需求:结合沈高镇冯庄特色田园乡村,合理确定规划设计单元,以田园景观为背景,明确规划建设边界,科学确定特色田园乡村的建设范围和功能分区,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可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乙级资质(含)以上
4.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jy)随同本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可自行免费下载。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确认函
供应商须于2020年7月31日17:00(时间)前将磋商确认函以传真(传真号码:0523-88262452)或电子邮件(gx8262442@126.com)发送至泰州公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
本代理机构将在确认函传真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受理(联系电话:0523-88262452)。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本次采购活动不再进行,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磋商响应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磋商确认函格式如下:
项目磋商确认函
(采购单位名称):
我公司已下载了贵单位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分包的磋商。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手机:,传真:,邮箱:。
公司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磋商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磋商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磋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2)磋商保证金:
R本项目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账户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6230188000185092
开户行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应当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单位账户汇出,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交(不要密封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银行本票、汇票须真实有效,票面金额须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并能够保证到账,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代理机构按照程序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人民政府
地址:泰州市姜堰沈高镇
联系方式:联系人许先生
2、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州公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1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先生0523-882624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52650869
日期:2020年7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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