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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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扬州市平山乡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JSZC-321000-JZCG-G2024-015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2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JZCG-G2024-0159
项目名称:扬州市平山乡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9.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69.8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扬州市平山乡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扬州市平山乡人民政府位于扬州市瘦西湖路399号,办公楼建筑面积7150平方米,共2栋楼,主楼建筑地上8层(目前使用第1-4层、第8层),地下1层,电梯2部,办公室约56间,会议室4个(含1个150人会议室),卫生间10个。主楼西侧附属楼为食堂用房,建筑面积900平方米(目前使用第1层)。室外总面积4800平方米,绿化面积2300平方米,广场面积2500平方米。(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1份与本项目类似(服务范围须包含保安服务、保洁服务、会议服务、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及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原件扫描上传)。若刚签订的合同未到付款时间,则需提供盖章的情况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平山乡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瘦西湖路399号
联系人:潘娅
联系电话:17368928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1530室
联系人:华玲
联系电话:0514-82087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玲
电话:0514-8208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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