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兴山县水月寺镇梅坪村梅坪至陈家岭公路平板桥新建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兴山县水月寺镇梅坪村梅坪至陈家岭公路平板桥新建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0-07-2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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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兴山县水月寺镇梅坪村梅坪至陈家岭公路平板桥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山县公共资源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Z0755-202001-01G
2、项目名称:兴山县水月寺镇梅坪村梅坪至陈家岭公路平板桥新建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95.451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95.4515(万元)
6、采购需求:兴山县水月寺镇梅坪村梅坪至陈家岭公路平板桥新建工程,该项目位于水月寺镇梅坪村,起点与G347国道平面交叉,沿现有老路布线并跨越孔子河,终点接既有村道,路线全长116.143m,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桥梁部分及接线路部分,其中新建桥梁长34.006m,全宽5.5m,下部结构桥台采用U型桥台配扩大基础,桥墩采用帽梁薄壁实心墩配扩大基础,0#、2#桥台侧接线长度分别为64.56m、17.58m,接线路设计路基宽4.5m,路面宽3.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范围内所有工程)
7、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评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3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的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7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公路或桥梁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在职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9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10供应商2018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11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0年4月-2020年6月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网上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洽谈,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3.15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16委托代理人应提供2020年4月-2020年6月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网上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10日上午8时30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注:08:00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及电子光盘,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工程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7.3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7.4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山县水月寺镇人民政府
地址:兴山县水月寺镇居委会一组38号
联系方式:15071750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
联系方式:0717-6299785、15871774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幔
电话:15871774356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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