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雄县昝岗镇卫生院改造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0万元。
5.最高限价:140万元。
6.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雄县昝岗镇卫生院改造提升设备采购;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用途:为雄县昝岗镇卫生院改造提升的建设提供设备保障;
(4)简要技术要求:供应商依照相关规范条文要求提供合格产品,详细技术要求见项目需求书。
(5)采购项目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成功且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3)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4)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报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方式:其他;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
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及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报名结束前完成注册且网上报名的,将会影响本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接收质疑电话:18902127586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评标结束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雄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雄州路48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鑫0312-5712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雄县雄昝路130号
联系方式:18902127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敬
电话:18902127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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