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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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环境整治项目牡丹大道北段综合治理工程装饰材料采购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1.1本项目采购人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己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诚邀有意向的公司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询比范围: 彭州市环境整治项目牡丹大道北段综合治理工程装饰材料采购,询比控制总价为 9164364.71元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供应商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成都市彭州市牡丹大道北段。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
(1)须具有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装饰材料 类合格供应商资格;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须为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询比货物的资格;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处于 四川 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附截图;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
3.3 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响应,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 成都市锦江区创意产业商务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1206室 领取询比文件。
4.2 领取询比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书(盖章原件)。若为介绍信,提供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若为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本次询比不提供邮购询比文件服务。
5.相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2 月 3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创意产业商务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1521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7.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创意产业商务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12、15楼
联 系 人: 谢先生
电 话: 18081917582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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