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泉厦高速管理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询价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福建省泉厦高速管理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询价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9 |
|
详细内容:
|
{本项目:
福建泉厦高速管理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为企业自筹,该项目由福建省高速公路集中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采购,项目采购代理为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为福建泉厦高速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为公开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福建泉厦高速管理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GSZ-2023-088-1
3、采购项目概况:福建泉厦高速管理有限公司车辆采购。
4、采购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含税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期
一
商务车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
台
35
合同生效后 10天内交货
注:①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审。供货商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报价响应,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响应,也不能出现多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②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均为不含保险费与购置税的裸车价),若供货商报价超出该合同包最高限价,则该供货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③本项目各供货商的报价为不包含保险费与购置税的裸车价格。
④所投合同包车辆品牌必须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文件要求服务的国内企业。
(2)每个供应商应同时对 1 个合同包进行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但允许最多只能成交 1 个合同包。
(3)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4)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企业及其法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最低评审价法。
四、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1、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响应保证金应在2023年5月24日17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缴交至以下账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该保证金同时对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提供保证。
响应保证金缴交账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 号:351008270018010038357
2、 响应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一:¥6000.00(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3、 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应从独立供应商所在地银行的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按照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前汇达询价采购文件中采购人指定的响应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的响应保证金”。
五、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愿意参加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并获得询价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以实名方式报名并获得询价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供应商应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yh@),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
2、未报名或未按规定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3、本项目报名费为0元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采购活动时间地点
1.响应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
3.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出具法定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供审查。
4、其他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内将纸质响应文件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包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成功报名的或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不予接受。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采购人:福建泉厦高速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港头路333号
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13215044395
采购代理: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5980666348
电子邮箱:fzgsglzbdl_yh@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