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华能江苏公司金陵电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项目服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华能江苏公司金陵电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项目服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4-10-2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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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江苏公司金陵电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项目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1-18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江苏公司金陵电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项目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按照省、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相关规定,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对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即“被评价企业”)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评价,并按季度出具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被评价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是否满足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及利用的管理要求;
(2)被评价企业生产(含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工艺、技术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3)被评价企业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要求;
(4)被评价企业物质计量统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是否满足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量的核算要求;
(5)被评价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量的物料衡算过程是否准确;
(6)被评价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利用及处置过程相关文件存档情况;
(7)需要评价的其他情况。
投标方对被评价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查,对被评价企业生产过程与提交资料的一致性进行现场核查,确定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对其综合利用的技术条件和要求进行符合性判定。
投标方负责全程推进评价报告在区、市、省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的备案、公示等工作。投标方应在评价报告完成30日内,负责将评价报告报被评价企业所在地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备案,完成评价报告备案工作;投标方需在季度终了后,按相关规定及时将评价报告电子扫描件和评价结果汇总表报至被评价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投标方需将在省工信主管部门官网公布的评价结果信息等备案成功证明材料提交至被评价企业,同时将评审备案报告电子版、纸质版送被评价企业存档。
投标方负责与省、市、区工信等政府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负责跟踪、协调、推进评价报告在政府相关部门间的流转、备案、公示等工作;负责全程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检查评价报告数据,就相关数据及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应答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招标。
服务期限:
预计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被评价企业2018年至2023年全部评价报告。
预计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被评价企业2018年至2023年全部评价报告在区、市、省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的备案、公示等工作,取得备案成功证明、评审备案报告等材料。
预计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被评价企业2024年全部评价报告。
预计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被评价企业2024年全部评价报告在区、市、省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的备案、公示等工作,取得备案成功证明、评审备案报告等材料。
以上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个综合利用、资源、环境、建材评价报告服务(满足其中之一)且成功备案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和备案公示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26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江苏公司金陵电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项目服务招标""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江乘大道8号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025-85728578
电子邮件:52768314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13
电子邮件:l_d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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