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平安法治办购买辖区周边机动车和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乱停放清理整治拖车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是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加快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的提醒函》(深交光明函〔2024〕996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加快辖区内现有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采取劝导、约谈、暂扣车辆等方式督促相关运营企业回收车辆,实现辖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动态清零;二是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光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1+8+N+6+1”运行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光文明委〔2022〕1号)文件要求,交通秩序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整治辖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交通秩序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交通环境、改善交通秩序,我办对辖区占用城市道路、乱停放乱丢弃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和乱停放机动车进行整治,拖移以及暂扣车辆等,我办需购买辖区周边机动车和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乱停放清理整治拖车服务
2.服务范围:马田街道辖区内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
项目预算金额:186200元(壹拾捌万陆仟贰佰元整)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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