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批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首批更正公告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AQ-2021-2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批次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首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安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批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首批)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P14页“2、响应人拟提供为本项目服务人员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的,每有一个专业得1分,最高得5分(同一人仅计1次加分)。备注:须提供人员相应资格证书和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注册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 请问:我公司在安徽成立了分支机构并且将人员注册在安徽的分支机构,请问本次投标人员是否可以用注册于安徽分支机构的人员并提供安徽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
答:不可以。
问题2、我公司有幸成为安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首批)磋商采购项目被邀请供应商,现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异议如下: 一、本采购项目性质实质为建库行为,此采购活动违反了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1]14号文件规定,此采购活动如成功完成,不仅违反相关规定,更深度影响市辖2市3区5县的招标代理市场格局。 二、安庆市自2013年以来,市级招标代理项目均由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承办,本地招标代理企业主要代理业务多在本市区、县,规模小,数量少。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对代理企业、个人的业绩数量、规模标准太高,本地代理企业基本无竞争力,根据本市代理项目前期实际情况,是否可以降低相关标准,给本地代理企业一个公正竞争的机会?
答: 1、根据财政部官网“交流互动”栏目,留言编号:5023-3422867财政部国库司回复“采购人可以自己决定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方式,38号文禁止采购人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不包括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和留言编号:2095-3656220财政部国库司回复“留言所述的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审计咨询公司、会计事务所等供应商库,属于此次清理范围,采购代理机构库不属于此次清理范围。”安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批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首批)项目不属于财政部财库〔2019〕38号和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1〕14号清理范围。2、本项目是安庆市公管局根据安庆市政府《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公开招标等法定方式,为政府投资项目批次采购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规定,为安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批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首批),不属于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3.本次磋商文件业绩设置条款是根据近年来安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设定。
问题3、原招标文件规定“响应人拟提供为本项目服务人员需提供响应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20年1月份至2021年3月份社保证明材料。若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则相应人员不得分”。 问:提供响应人分公司为本项目服务人员为其连续缴纳的2020年1月份至2021年3月份社保证明材料是否满足加分条件?
答:不满足。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联系人:林元元
联系方式:0556-59910080556-5991010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告履约信息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 履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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