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2020年平泉市卧龙镇安杖子村道路改建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承德市2020年平泉市卧龙镇安杖子村道路改建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0-07-2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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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平泉市卧龙镇安杖子村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平泉市卧龙镇安杖子村道路改建工程已由平泉市行政审批局以(平招核准【2020】02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平泉市行政审批局以《平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0年平泉市卧龙镇安杖子村道路改建工程等两个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平审批交通初设审字【2020】08号)批准,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平泉市
2.2建设规模:2020年平泉市卧龙镇安杖子村道路改建工程,全长5.75公里,路面宽度为8.0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3计划工期: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6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为2020年平泉市卧龙镇安杖子村道路改建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质,满足附件1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E招冀成,按照E招冀成-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请于 2020年7月28日至 2020年8月 1日之间任意时段登陆"E招冀成",使用河北 CA 登录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无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E招冀成”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河北 CA 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 CA 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4.3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下载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E招冀成”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4.4招标文件、图纸每套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5.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厅)。
5.2.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做无效处理。(其他要求:纸质投标文件5份(1正4副),“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输出件,并在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封皮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统一包封在一个密封套中,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5.3.1投标文件应为使用“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8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5.3.2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平泉市交通大厦
联系人:刘铁玲
电 话:0314-6208683
招标代理: 河北久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万华新世界
联 系 人:李宝功
电 话:0314-2022877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营业执照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或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得少于500万元。
投标人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年末数)-流动负债(年末数)>500万元人民币的,不必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银行信贷证明。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已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在指定位置签字。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电子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完毕。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不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条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30分
其他因素:30分
投标报价: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一暂估价一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3.0-5.0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2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是否可行;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
1.2-2.0
2.2.2(2)
主要人员
(30分)
项目经理和
项目总工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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