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省锡中初中部操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省锡中初中部操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的批复惠开行审投[202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惠山区华惠路与惠绿路交叉口东北角省锡中初中部内。
2.1.2建设规模:对现有操场进行停车库改造,采用地上车库形式,操场与球场一同抬高4米,打造层高为4米,上面为运动场所,下面为地面停车接送空间;在操场南侧靠近体育馆新建一座可容纳500人的报告厅,报告厅底层架空,设置为学生非机动车专用停车库,并与运动场有机结合。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410平方米,其中操场及车库面积约15800平方米,报告厅面积约960平方米,其他建筑约640平方米,单跨跨度(最大):24米;
2.1.3合同估算价:79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2年03月29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总用地面积约3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410平方米,其中操场及车库面积约15800平方米,报告厅面积约960平方米,其他建筑约640平方米。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800万且单项建筑物中单跨跨度≥12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并且上述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3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上必须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7.0诚信库信息为准。上述资料若不能体现项目单跨≥12米,则需提供盖审图单位审图章的施工图纸蓝图原件扫描件。
自2019/06/04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06/04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03/0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6月04日16:00时至2021年06月11日16: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21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焦峰
联系人:
孟影、蒋鼎
电话:
0510-83591533
电话:
0510-8330665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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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64823780@qq.com
2021年06月04日
评标办法.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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