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台山市水利工程补短板攻坚计划2021年度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台山市水利工程补短板攻坚计划2021年度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7-0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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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台山市水利工程补短板攻坚计划2021年度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审批[2021]83号、台发改审批[2021]91号、台发改审批[2021]79号、台发改审批[2021]49号、台发改审批[2021]92号、台发改审批[2021]47号、台发改审批[2021]48号、台发改审批[2021]50号、台发改审批[2021]51号、台发改审批[2021]54号、台发改审批[2021]53号、台发改审批[2021]46号、台发改审批[2021]44号、台发改审批[2021]45号、台发改审批[2021]69号、台发改审批[2021]55号、台发改审批[2021]52号、台发改审批[2021]59号、台发改审批[2021]58号、台发改审批[2021]57号、台发改审批[2021]70号、台发改审批[2021]71号、台发改审批[2021]65号、台发改审批[2021]88号、台发改审批[2021]64号、台发改审批[2021]84号、台发改审批[2021]89号、台发改审批[2021]87号、台发改审批[2021]85号、台发改审批[2021]86号、台发改审批[2021]72号、台发改审批[2021]73号、台发改审批[2021]60号、台发改审批[2021]61号、台发改审批[2021]62号、台发改审批[2021]63号、台发改审批[2021]82号、台发改审批[2021]81号、台发改审批[2021]56号、台发改审批[2021]66号、台发改审批[2021]77号、台发改审批[2021]75号、台发改审批[2021]76号、台发改审批[2021]42号、台发改审批[2021]43号、台发改审批[2021]40号、台发改审批[2021]41号、台发改审批[2021]78号、台发改审批[2021]74号、台发改审批[2021]67号、台发改审批[2021]90号、台发改审批[2021]68号、台发改审批[2021]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投审[2021]19号、江发改投审[2021]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大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四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白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冲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斗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台山博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都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端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海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汶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深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北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川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台山市大隆洞水库管理所、台山市桂南水库管理所、台山市塘田水库管理所和台山市大湾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债券及台山市政府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2.2建设内容:台山市水利工程补短板攻坚计划2021年度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43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4宗)、中型水闸重建工程(2宗)、重点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4宗)、城乡供水工程(2宗)。
2.3建设地点:江门台山市。
2.4工期:建设期3年,运营管理期2年。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2宗中型水闸重建工程除外)、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现场配合等相关服务,2宗中型水闸重建工程除外)、施工(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设备(指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要求的设备)、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运营管理(2宗城乡供水工程除外)等工作。
2.6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41265.24万元。
2.7工程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名、水利施工负责人1名、市政施工负责人1名、水利设计负责人1名、市政设计负责人1名、水利专职安全员3名、市政专职安全员3名、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10名。
上述人员资格条件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委派):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可与水利施工负责人或市政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2)水利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方委派):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市政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方委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4)水利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方委派):具备水利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市政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方委派):具备市政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水利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方委派):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市政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方委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8)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方委派):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职责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不允许存在有子母关系的企业,作为不同联合体参与投标。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运营方除外)】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含网址的网页截图)以备审查。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水利任务的联合体各方(运营方除外)】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水利施工负责人、市政施工负责人、水利设计负责人、市政设计负责人、水利专职安全员、市政专职安全员须是本单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z.gov.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由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7月0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办理投标登记。
4.2投标人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水利施工负责人、市政施工负责人、水利设计负责人、市政设计负责人、水利专职安全员、市政专职安全员须是本单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4.3投标人应遵守投标登记窗口的管理,不得扰乱现场秩序。按招标公告及附件要求提供完整的投标登记资料,不符合本招标公告及附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不受理其投标登记。
4.4投标登记须提交的资料:
(1)若法定代表人办理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2)若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各方(运营方除外)提供】;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
(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7)省外建筑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运营方除外)】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水利任务的联合体各方(运营方除外)】须提供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9)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0)水利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1)市政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2)水利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3)市政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4)水利专职安全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5)市政专职安全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6)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职称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水利施工负责人、市政施工负责人、水利设计负责人、市政设计负责人、水利专职安全员及市政专职安全员是本单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18)以上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均须提供自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含第二代身份证)现场核查,如上述提供的证书为电子证书的,彩色件视为原件。提供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供,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下载)。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即可。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5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22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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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台山市台城南门路130-1号
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0750-552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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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50-3315616
电子邮件:gdydjm@163.com
传真:0750-3857989
2021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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