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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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垃圾填埋处置场2021年度钢板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比选人下属长安垃圾填埋处置场三期垃圾车入场道路铺设用钢板采购 ,比选控制总价为569816元,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
2.3 交货地点:长安垃圾填埋场处置场三期(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新桥村)。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须为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比选货物资格的企业;
(3)信誉要求: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比选申请人提供“信誉声明”;
(4)财务要求:近3年(2017年- 2019年或2018年-2020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比选申请人按照参选文件格式在“信誉声明”中明确承诺无连续亏损;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3.2.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东较场街57号4楼)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万象南路侧门二楼)。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28-63216055-8017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
联 系 人: 肖女士
电 话: 1598284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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