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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将口镇镇区工程答疑纪要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将口镇镇区工程答疑纪要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7-30
详细内容:
本招标项目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将口镇镇区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局和科技局文件以潭发科批〔2020〕2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阳区将口镇将口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造价1497098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集镇污水管网主管总长度5500米,其中200管2095米,300管2210米,400管1195米;将口新街、旧街、市场街三条市政道路,共计2000米进行提升改造,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970989(其中暂列金为690479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2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关于公布第七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70号)、《关于公布第八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84号)、《关于公布第九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19〕88号)、《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20〕59号)文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7、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1日08:00:00至2020年7月28日23:59:59通过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j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8月14日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捌万元整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7030701100277002”,开户银行:农行建阳支行;帐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139301010400346972170461243;(2)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3)按投标人按闽建筑[2015]29号文和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备注:①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交易中心现场开标会。③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发改电【2020】170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要求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的规定,不要求投标人到公共资源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原件,采用扫描纸质保函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且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随机抽查、核验,对保函弄虚做假的,依法做出限制投标等处罚。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8月17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j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303省道,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15359094676,传真:/

联系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风屿花苑9号楼,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765847351@qq.com

电话:0599-5114461、18054925666,传真:/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9-58129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书院东路16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99-5621689

 

附件:

[E3507030701100277002001]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将口镇镇区工程.NPCF

道路工程(发预算).zip

将口给排水发预算.zip

交通工程(发预算).zip

转发:道路工程(发预算).zip

(审核)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rar

(预算)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rar

授权书.jpg

招标正文.doc

[E3507030701100277002001]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将口镇镇区工程.NPZF

施工图.rar

授权书.jpg

招标公告.pdf

1



1

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将口镇镇区工程答疑纪要

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将口镇镇区工程

补充通知(一)

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将口镇镇区工程(报建编号:3507032007130201)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18

15.3.1

技术文件

本招标项目(要求、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现修改为:

18

15.3.1

技术文件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二、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条款中删除“4.中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闽建筑【2017】5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租赁服务指导价的通知》在施工现场实施远程监控。”及相关内容表述。

三、原招标文件月进度款支付修改为:本工程进度款按当月施工进度的80%支付,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工程量进度报表后及时审核,并在签发月付款凭证后14天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原招标文件参考品牌:

本控制价取定的材料设备品牌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招标人要求的品牌

备注

PE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

按设计要求

金德、亚通、伟星

PVC-U排水管

按设计要求

金德、亚通、伟星

HPB管

按设计要求

金德、亚通、伟星

箱变

按设计要求

星星、广诺、中俊

修改为: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质量等级

参考品牌

备注

品牌1

品牌2

品牌3

1

PE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

按设计要求

合格及以上

金德

亚通

伟星

2

PVC-U排水管

按设计要求

合格及以上

金德

亚通

伟星

3

HPB管

按设计要求

合格及以上

金德

亚通

伟星

4

箱变

按设计要求

合格及以上

星星

广诺

中俊

五、原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1天按500元/天罚款。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累计支付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

现修改为: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1天按500元/天罚款。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累计支付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六、增加:

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

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1

7.6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0条〔变更〕约定执行。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风险包干系数范围内,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工期如有延误的在未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情况下工期不予顺延。

2

8.2

增加

8.2.1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装修材料、设备、安装材料等到货时,应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设备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单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按发包人规定的统一品牌项目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

8.2.2承包人采购的进口材料设备产品必须是从国家规定的正规渠道进口的产品,具有合法手续,其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8.2.3承包人应负责材料的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工作。

4

7.5.1

全部内容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款的约定办理。

(l)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无)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但不增加费用。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款的约定办理。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2)提供图纸延误;

(3)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无。

任何工期得顺延均须以发包人的书面确认文件为准,不影响关键线路的非关键线路工期不予顺延。

5

7.8.1

全部内容

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但不增加费用。

6

7.8.5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

延误〕约定办理。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但不增加费用。

7

10.4

全部内容

按专用合同条款10.4结算计价原则约定执行。

9

11.2

全部内容

政策性调整及变化导致合同价款增加的费用若已包含在合同价款风险范围内的,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

10

11

增加

11.3工程计量时,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11.4若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以通用条款10.4条的约定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11.5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风险包干内不予调整;风险包干外,按专用条款10.4条计算。

11

14

增加

发包人应当自收到结算资料之日起7天内将资料送财政审核部门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财政审核部门在收到资料后的7天内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发包人。在7天内未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发包人的,视为结算资料已完整。结算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在审查中随时列出要求发包人补交的资料清单,发包人应在收到书面告知之日(由发包人自行告知承包人)起14天内按要求补交相关资料。承包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的,财政审核部门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13

17.5.1.7

增加

审核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章盖并经财政审核部门批复,作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依据。承包人根据财政审核部门批复的审核报告,向发包人书面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包人收到申请后,应当即时予以签收,并在15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除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结算价款;发包人在15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16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对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七、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主材价格调整:对钢筋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水泥、商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价格变化差价计算以自开工报告之日起至招标合同施工期316日历天止南平市造价站公布的《南平市工程造价》中的建阳区材料信息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价格进行比较。

修改为:

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主材价格调整:对钢筋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水泥、商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价格变化差价计算以自开工报告之日起至招标合同施工期316日历天止南平市造价站公布的《南平市工程造价》中的建阳区材料信息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价格进行比较。

八、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8月14日17:00:00。

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00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九、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有关现金形式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修改为:“……。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的组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修改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类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类)。

十一、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3节其他要求增加: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招标阶段)

工程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标段:

第1页共1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准单价

(元)

风险承包幅度(%)

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中的单价

(元)

金额

(元)

比例

(%)

1

PE塑料管DN100

m

16320.000

92.140

±5

57.14

932524.80

10.61

2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碎石

m3

618.506

1088.000

±5

1088.00

672934.88

7.65

3

水泥稳定粒料水泥用量5%

m3

3094.919

216.000

±5

216.00

668502.50

7.60

4

天然中砂

m3

4110.586

160.200

±5

135.90

558628.58

6.35

5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碎石

m3

413.358

1111.000

±5

1111.00

459240.95

5.22

6

HDPE增强缠绕管DN300

m

2123.844

169.230

±5

215.00

456626.46

5.19

7

HFB管Φ150II

m

4463.976

41.810

±5

95.00

424077.72

4.82

8

HDPE增强缠绕管DN400

m

1184.628

282.910

±5

350.00

414619.80

4.72

9

HDPE增强缠绕管DN200

m

2106.300

47.190

±5

190.00

400197.00

4.55

10

花岗岩路沿石15*25*100

m

3336.800

75.730

±5

99.90

333346.32

3.79

11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C25(42.5)碎石25mm塌落度120-160mm

m3

533.227

442.760

±5

442.76

236091.68

2.69

12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C25(42.5)碎石31.5mm塌落度120-160mm

m3

479.695

435.840

±5

435.84

209070.31

2.38

13

重型球墨铸铁井盖(加支座)约重85kgZQΦ700



335.320

575.200

±5

575.20

192876.06

2.19

14

PE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DN2001.0mpa

m

1295.400

47.190

±5

130.00

168402.00

1.92

15

圆钢Ф12

t

41.500

3747.790

±5

3747.79

155533.88

1.77

累计比例:

71.45

十二、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第五点其他资料(商务文件)修改为:

1、主要材料设备选择品牌表: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质量等级

参考品牌

选择品牌

品牌1

品牌2

品牌3

1

PE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

按设计要求

合格及以上

金德

亚通

伟星

2

PVC-U排水管

按设计要求

合格及以上

金德

亚通

伟星

3

HPB管

按设计要求

合格及以上

金德

亚通

伟星

4

箱变

按设计要求

合格及以上

星星

广诺

中俊

……

……

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2、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投标阶段)

工程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标段:第1页共1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准单价(元)

投标单价

(元)

风险承包

幅度(%)

1

PE塑料管DN100

m

16320.000

92.140

±5

2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碎石

m3

618.506

1088.000

±5

3

水泥稳定粒料水泥用量5%

m3

3094.919

216.000

±5

4

天然中砂

m3

4110.586

160.200

±5

5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碎石

m3

413.358

1111.000

±5

6

HDPE增强缠绕管DN300

m

2123.844

169.230

±5

7

HFB管Φ150II

m

4463.976

41.810

±5

8

HDPE增强缠绕管DN400

m

1184.628

282.910

±5

9

HDPE增强缠绕管DN200

m

2106.300

47.190

±5

10

花岗岩路沿石15*25*100

m

3336.800

75.730

±5

11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C25(42.5)碎石25mm塌落度120-160mm

m3

533.227

442.760

±5

12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C25(42.5)碎石31.5mm塌落度120-160mm

m3

479.695

435.840

±5

13

重型球墨铸铁井盖(加支座)约重85kgZQΦ700



335.320

575.200

±5

14

PE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DN2001.0mpa

m

1295.400

47.190

±5

15

圆钢Ф12

t

41.500

3747.790

±5

注:1.本表由投标人根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供的表格,填写“投标单价”栏,并确保投标单价与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相应单价一致。如不一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十三、原招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现修改为: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缺陷责任期

专用合同条款15.2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须知29.1

合同价的10%

3

分包

投标须知第1节15.1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逾期1天按500元/天罚款。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累计支付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6

预付款额度

专用合同条款12.2.1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10%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15.3.1

工程结算款的3%



……

……

……

十四、本补充通知发布的方式为:投标人自行上网下载查阅。

十五、以上内容为本工程招标文件(报建编号:3507032007130201)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与本通知有矛盾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8日

附件:

[E3507030701100277002001]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将口镇镇区工程.NPCF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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