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5年4月24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公用工程事业部污水优化技改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项目在盛虹炼化、虹港石化两个厂区建设。盛虹炼化厂区将含盐污水处理线AO池、二沉池1、二沉池2改至高含盐污水处理线并进行工艺升级改造;虹港石化厂区将污水处理站闲置C系列AO池、好氧沉淀池做仪表、管线改造等。项目建成后,盛虹炼化厂区高含盐废水进入升级改造后的高含盐污水处理线处理,原含盐污水处理线“隔油+气浮”后的电脱盐污水、炼油区循环排污水与延迟焦化优化改造提升项目含盐废水一并输送至虹港石化厂区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中心常规线集中处理。项目总投资3900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一)水污染防治:盛虹炼化厂区高含盐废水收集后进入升级改造后的高含盐污水处理线,经“A/O+沉淀+高密度沉淀+臭氧接触+曝气生物滤池+AOP高级氧化+Flopac生物滤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中心高盐线集中处理,尾水深海排放;原含盐污水处理线“隔油+气浮”后的电脱盐污水、炼油区循环排污水与延迟焦化优化改造提升项目含盐废水收集后输送至虹港石化厂区污水处理站,经“A/O+沉淀”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中心常规线集中处理并进行70%回用,30%尾水经人工湿地净化后深海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盛虹炼化厂区污水站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碱洗+催化氧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40米高排气筒排放;虹港石化厂区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化学洗涤+生物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待鉴别的固体废物,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场地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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