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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汝州市公安局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一批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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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汝州市公安局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一批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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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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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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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公安局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一批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汝州市公安局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一批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rz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汝财招标采购-2021-155
2.采购项目名称:汝州市公安局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一批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570000.00元;
最高限价:357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机要通信设备
1240000.00
1240000.00
2
2
网安技侦装备
1100000.00
1100000.00
3
3
刑侦技术装备
1230000.00
123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机要通信设备、网安技侦装备、刑侦技术装备等采购。
5.2资金汝州市公安局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5.3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5.4质量要求:合格
5.5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5.6招标范围:采购清单的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月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各页面截图;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投标资格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rzggzy.com)。
3.方式:(1)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 密钥。详见:http://www.rzggzy.com/tzgg/10490.jhtml。
供应商在会员诚信库中自行上传企业相关资质、业绩、荣誉证明材料,并自行承担真伪责任。供应商会员诚信库信息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依据,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报名成功后,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客户端,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具体操作链接:http://www.rzggzy.com/zwjxz/10248.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http://www.rzggzy.com)》、《》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
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只需要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活动。
供应商应当在开标会议活动开始前,登录开标会议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活动并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指南详见http://www.rzggzy.com/zwjxz/10492.jhtml)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州市公安局
地址:汝州市云禅大道与丹阳东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3647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1-6168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1-6168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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