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及车辆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出租汽车经营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