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乡市乌镇镇2021年农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乡村道路改造-公墓至楼子里)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浙江省桐乡市乌镇镇2021年农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乡村道路改造-公墓至楼子里)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1-05-3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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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乌镇镇2021年农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乡村道路改造-公墓至楼子里)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桐乡市乌镇镇2021年农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乡村道路改造-公墓至楼子里),已由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桐发改审〔2021〕160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以桐公运〔2021〕44号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乌镇实业(桐乡)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Wz2021066,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已落实,该工程的招标申请已得到桐乡市乌镇镇人民政府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招标工程建设地点为桐乡市乌镇镇。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工程内容;计划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项目建安投资约360万元;质量目标要求: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共设一个施工标段。本项目技术指标参照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其他相关规范、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四级公路标准建设。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浙江”网站(https://credit.zj.gov.cn/#/home/view)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10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http://111.1.30.134:8000/TPBidder/memberLogin。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郑工0573-88902125。
5、联系方式:乌镇实业(桐乡)有限公司 0573-88799138
桐乡市乌镇镇招标采购中心 0573-89391653
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573-88622772/772840
6、发布公告的媒介: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txmain/
附: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乌镇实业(桐乡)有限公司
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桐乡市乌镇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5月31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一
1、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s://glxy.mot.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一
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一
自2016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签约合同价250万元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同时含路基、路面)的公路工程(不含大中修及整治工程)的施工
注:“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a.中标通知书复印件;b.合同协议书复印件;c.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d. 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件。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如上述资料中未体现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的含该系统水印的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一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1.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担任过四级及以上沥青路面且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60周岁以下,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 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以的职称证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件。
5.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③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④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的含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的含该系统水印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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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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