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光伏产业园)电力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202107043
各投标人:
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光伏产业园)电力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作如下变更:
原公告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8无行贿犯罪要求:3年内无行贿犯罪纪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
3.9其它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方,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单位,只允许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联合。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8其它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上述失信行为,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方,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单位,只允许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联合。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淄博晨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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