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变更为 2041408252 】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投标人应是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集成商,投标人如是集成商,需提供所投产品来源合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集成商视为制造商。 (2)财务要求:下述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可提供上述年份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2)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所致单位不限,原件备查)。 (3)投标人提供近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至少体现合同名称或标的内容、签订或生效时间、合同双方名称及盖章等内容)。 (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承诺书。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业绩: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