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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本级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检验检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北省市本级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检验检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0-11-09
详细内容:
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检验检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检验检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石行审投资【2020】85号、SJZ-SP200403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地方债基金,出资比例为100% 。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365号,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新院院内。

2.2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米。

2.3项目总投资:31414万元人民币。提升改造面积3010平方米,其中检验科环境提升1460平方米、消毒供应中心环境提升850平方米、屏蔽防护工程提升700平方

2.4资金: 地方债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和内容:

2.7.1本项目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和相关的服务工作等全部设计内容。

2.7.2保证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登记、备案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工程设计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投标人在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良记录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不接受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利查询投标单位相关资料和业绩的真实性。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9日14时00分至2020年12月2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http://www.hebzt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0311-66187855。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日11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石家庄市第一医院

地 址: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新院院内

联系人:崔健

电 话:0311-690881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联系人:霍海东、刘文军

电话:0311-86063928-813

传真:0311-86219087

电子邮箱:hbzj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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