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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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桂五革命烈士纪念馆提升工程项目-附属用房及配套实施工程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5.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6.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书面推荐方式的邀请(采购人发出的邀请函,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示范格式要求)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示范格式要求)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8.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未被“”(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单位)组织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无
单位名称:盱眙县桂五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盱眙县桂五镇街道
联系人:倪向东
联系电话:0517-80919520
单位名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盱眙县金桂大道15号
联系人:姚素珍
联系电话:0517-88226767
项目联系人:姚素珍
电话:0517-88226767
附件:
JSZC-320830-ZQHJ-C2025-0009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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