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皮县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南皮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审字(2023)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皮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南皮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南皮县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1.2规 模:新建混凝道路 20800.07米,维修排水沟 756.43米;
2.1.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南皮县乌马营镇杠子张村、莲花池村、徐和杨村、徐郎中村、冯庄村;大浪淀乡王环五拨村、杨庄子村、肖十拨村、玉皇村、刘八拨村、段六拨村;
2.1.4资金财政资金;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乌马营镇杠子张村、莲花池村、徐和杨村、徐郎中村、冯庄村,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二标段:大浪淀乡王环五拨村、杨庄子村、肖十拨村、玉皇村、刘八拨村、段六拨村,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7工期要求:2023年11月底之前完工;
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型企业投标的分包意向协议中须明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4%,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24 09:30:00至2023-05-31 09: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1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招标人: | 南皮县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荣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皮县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 |
| 邮编: | 061500 | 邮编: | 062250 |
| 联系人: | 丁先生 | 联系人: | 高女士 |
| 电话: | 18875790539 | 电话: | 18903279091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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