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义水南路(中段南岸)河堤综合整治及生态护坡工程施工项目
修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罗田县义水南路(中段南岸)河堤综合整治及生态护坡工程施工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2.4(4)-近3年工程奖项、项目经理工程奖项及表彰(适用于建筑装饰或幕墙专业招标)内容为:
近3年工程奖项、
项目经理工程奖项及表彰
(适用于建筑装饰或幕墙专业招标)
4分
1. 投标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公共建筑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近3年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每项得4分;获得省级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省优质(良、秀)建筑装饰工程(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如装饰楚天杯),每项得3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2. 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同类别工程(即公共建筑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近3年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每项得4分;获得省级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省优质(良、秀)建筑装饰工程(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如装饰楚天杯),每项得3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现修改为:
第三章-评分办法-2.2.4(4)-近3年工程奖项、项目经理工程奖项及表彰(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
近3年工程奖项、
项目经理工程奖项及表彰
(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
4分
1.投标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下同),近3年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项得3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如楚天杯)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的每项得3分;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的每项得2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2.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下同),近3年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项得3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如楚天杯)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的每项得3分;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的每项得2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3.项目经理近3年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经理表彰的每项得2分,获得地市级优秀项目经理表彰的每项得1分。(获得不同级别表彰的,按级别高的奖励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本次发布的修改通知内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里其他内容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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