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生态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设计招标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人: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小干岛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工程名称: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生态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方案设计
六、工程地址: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
七、项目概况: 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生态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主要包括环岛南路南岸沿海及中央绿谷(陆域)生态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总用地面积约59公顷。其中环岛南路南岸沿海位于小干岛环岛南路南侧沿海,西起环岛西路东至纬二十路西侧,总长约4.2公里,面积约13公顷,既是小干岛南侧沿海景观的主要展示面,也是整岛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绿谷(陆域)位于小干岛中央,东起大岗山,西至小干岛最西端,面积约46公顷(不包含大岗山、小岗山山体面积),是小干岛最重要的生态绿廊区块和整岛生态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水系、堤岸生态修复、建筑、道路、停车场、室外综合管线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费用估算约100000万元。
八、设计费最高限额:848万元
九、招标范围:舟山千岛中央商务区生态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不含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景观、绿化、水系、堤岸生态修复、建筑(包含节能、幕墙、室内装修等)、结构、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等)、道路、停车场、标识标牌、配套设施、室外综合管线等。
十、设计周期:方案深化设计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分段实施,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评审在方案深化设计评审完成后并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十一、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十二、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组织;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必须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
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
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一级注册结构师;
市政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风景园林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电气设备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注册电气工程师;
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注册公用设备(暖通)工程师。
6、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员工,且均应有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设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交上级院校证明原件;若投标人单位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的,则应提交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
7、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8、诚信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9、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其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3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80-2280957。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2、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张芳芳
联系电话:0580-2160252
传真:0580-2161189
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港航路100号新城商会大厦B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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