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物名称: | 平板车、无人机、内燃牵引车、千斤顶、空压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
| 交货期: | 2021年12月30日前 |
| 数量: | 1批 |
| 交货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油一区海工码头 |
| 项目概况: | 根据南海工程分公司2021年资产投资批复计划以及起重运输作业部实际生产需要,现需要购买平板车、无人机、内燃牵引车、千斤顶、小型空压机。 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内燃牵引车1台 ,10吨平板车1台、30吨平板车1台、50吨千斤顶1台、100吨千斤顶1台、小型空压机1台以及无人机1台(无人机含无人机本体1台、云台相机1个、遥控器1个、充电电池6块、高亮显示屏1个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技术要求书” |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省湛江市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A.投标人应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5年(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与本招标项目平板车或无人机或牵引车或千斤顶或空压机相同或类似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ex2.ipv6.buy.cnooc.com.cn:443/)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ex2.ipv6.buy.cnooc.com.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1年11月04日到2021年11月1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1、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页面勾选“仅参与公开招标”选项)。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平板车、无人机、内燃牵引车、千斤顶、空压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2021-HW-GK-HYFZ-2134/01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史纯蕊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80609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shichr @cnooc.com.cn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24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24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咨询电话:4009282020。 2、投诉渠道联系方式: 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电话:022-25802291 邮箱:yuanxd@cnooc.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