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项目)
益阳市奥林匹克场馆“平急两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益阳市奥林匹克场馆“平急两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益阳高新区政务管理服务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益高政发改【2024】167号,建设单位为湖南清溪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约90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省、市补助资金及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益阳市奥林匹克场馆“平急两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 ;
1.2.2 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梓山湖风景区(益阳市奥林匹克公园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梓山湖风景区,建设内容主要为对30000座席、5000座席体育馆、3个标池游泳(跳水)馆和24片场地羽毛球训练馆二次装修,修缮改造体育场和游泳馆以及场馆周边景观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120天(含设计阶段)☑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等全过程。具体为: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进行优化、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备案工作和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并配合施工后续服务等。所有设计成果均应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备案。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纸的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的施工及工程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1.5
1.5.1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的输出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规范的要求,各阶段设计精度和深度均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 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5.2 施工保修要求:施工保修按国务院 279 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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