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LZB2023-GK1016
项目名称: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中医医院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体外循环设备 | 血液透析机 | 8(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40,000.00 | 1,040,000.00 |
| 1-2 | 体外循环设备 | 血液透析滤过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60,000.00 | 460,000.00 |
| 1-3 | 体外循环设备 | 血液透析水处理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中医医院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中医医院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半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半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color: rgb(51, 51, 51); text-transform: none; letter-spacing: 0pt;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8pt; font-style: normal; mso-spacerun: "yes"; mso-shading: rgb(255, 255, 255); mso-font-kerning: 0.0000pt;">
(9)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医疗设备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单位公章);投标单位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单位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 style="color: rgb(51, 51, 51); text-transform: none; letter-spacing: 0pt;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8pt; font-style: normal; mso-spacerun: "yes"; mso-font-kerning: 0.0000pt;">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安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须知: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style="font-family: Calibri; font-size: 8pt; mso-spacerun: "yes"; mso-font-kerning: 0.0000pt; mso-fareast-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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