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威远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项目(严陵镇粮丰村仓库项目)合作业主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四川省威远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项目(严陵镇粮丰村仓库项目)合作业主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详细内容:
|
为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决定公开引进业主合作发展,共同投资实施威远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项目(严陵镇粮丰村仓库项目)。为规范项目实施,保证项目质量,按照《威远县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公开选择威远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项目(严陵镇粮丰村仓库项目)合作业主(同时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现将本次公开选择项目合作业主(含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的条件、要求、程序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威远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项目(严陵镇粮丰村仓库项目) 2、建设单位:威远县严陵镇粮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3、项目地址:严陵镇粮丰村 4、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严陵镇粮丰村4组(原粮丰村5组)的10亩土地进行流转,流转费用从2020年6月起计算,流转费用为1900元/亩。在此流转土地项目区建设以下项目:建设轻钢结构仓库889.48平方米。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7.5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镇村自筹资金7.59万元。 6、总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合作业主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作业主本身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经营实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承诺); 3、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承诺); 4、具有自筹资金100万元以上用于本项目建设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 5、在与村合作期间(合作期限不低于5年),每年按照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资金额的6%向威远县严陵镇粮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交纳固定资产使用费,协议签定时乙方向甲方缴纳次年固定收益费用的50%,其余50%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之内付清。以后在每年11月30日前支付下一年使用费。 6、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间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50万元及以上。 7、合作业主确定的施工企业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8、合作业主在评审前,须通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转账缴纳项目民办公助施工企业保证金2万元。 收款单位:威远县严陵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威远农商行严陵支行; 银行账号:40630120000003313 9、合作业主属经营实体的,近三年(2017—2019年,下同)无亏损。 10、本次合作业主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合作业主确定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2019年年检合格,按国家法律经营的企业)。 2、施工企业资质不低于(包括)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近三年(2017—2019年,下同)无亏损,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间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存款余额50万元及以上。 4、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项目经理,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告要求企业资质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 (一)合作业主本身的资料 1、合作业主属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 2、合作业主属经营实体的: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合作业主确定的施工企业的资料 1、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许可证副本。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报名。 四、选择办法 (一)响应文件制作 1、合作业主响应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合作业主属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合作业主属经营实体的: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承诺); (3)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承诺); (4)具有自筹资金100万元以上用于本项目建设的能力(包括资产、资金、资信等相关资料均可作为证明资料)。 (5)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间的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6)合作业主属经营实体的:近三年(2017年一2019年)的会计决算报表; (7)单位的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承诺书:一是承诺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负责工程建设;二是承诺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支付等相关责任;三是承诺同意流转2020年6月已经规划的土地,单价1900元/亩.年,每年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四是承诺在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期间,每年按照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资金额的6%,缴纳固定收益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签订合作合同时,预缴50%固定收益,其余50%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之内付清。以后根据项目竣工审计后,根据财政投入资金的审定金额,每年11月底前缴纳次年的固定收益;五是承诺流转土地负责项目建设,负责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以外的所有资金投入。 (9)缴纳民办公助保证金,需提供银行回执单或进账单(盖银行鲜章);若为网上银行转账的,需提供网银转账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和收款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 (10)其他(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2、施工企业响应文件 (1)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则不提供)。 (5)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则不提供)。 (6)安全许可证副本。 (7)由企业注册地的住建部门开具的近三年(2017—2019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或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网的证明材料。 (8)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和造价员资质证件。 (9)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间的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以及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近三年(2017年一2019年)的会计决算报表和审计报告。 (11)工程报价 ①施工单位对基础设施建设部分进行报价。基础设施部分最高控制价为107.59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②实行综合单价,措施费、规费、税金及工程其他费用均不单列,一并计入综合单价。 (13)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3、响应文件的装订:合作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响应文件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要求内容完整、表述清晰、整洁、装订整齐美观。1正2副共3份,封面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A施工单位印章;B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施工企业应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软件版和Excel版本,提供PDF格式的视为未提供>电子文档U盘。 (二)评审方法 1、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村民代表3人,有关技术人员1人、经济类人员1人。 2、评审小组对报名的合作业主及施工队伍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3、民主推荐:只有合作业主和施工队伍同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才有资格进入民主推荐。 如果符合性审查人数在3家以上(含3家),由参会的全体村民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合作业主,根据得票多少进行排名,得票最高的为第一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为第三候选人。 如果资质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只有一家合格,仍然由村民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超过50%的村民代表同意,则直接确定为第一候选人。 评审和表决结果挂网公示3天如无异议,第一候选人为被确定为该项目中选合作业主。 (三)如果报名人数在3家以下(不含3家),则需重新挂网进行第二次公告。如果第二次公告报名不足3家,只要有1家以上报名,就直接对参与报名的响应人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后由村民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2家符合时得票高的为第一候选人,若只有1家符合,由村民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超过50%的村民代表同意,则直接确定为第一候选人。 (四)确定合作业主后,未中选的候选合作业主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实施主体与合作业主签订合作合同后10个工作日全额退还(不计息)。中选的合作业主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合同签订后,合作业主无故超过5天未开工建设的,将取消中选单位资格,并没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地点 自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2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 30时—17:30时,由合作业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和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到威远县严陵镇人民政府(川二楼会议室)报名,并交报名费 500元,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成功后领取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工程设计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联系方式: 张先生,电话:15882061154) 六、费用支付 工程完成40%时支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成80%时支付合同金额的30%(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60%),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合同金额的20%。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和合同约定支付余款的17%,预留工程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由项目承包方申请拨付余款,若有质量问题转为工程维修资金。 七、评议时间地点 评议时间:2020年11月16日9:30 评议地点:威远县严陵镇人民政府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