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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高新区曹沟村道路亮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陕西省安康高新区曹沟村道路亮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安康高新区曹沟村道路亮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5日14:00:0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H【招】2023-003.

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曹沟村道路亮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1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曹沟村道路亮化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31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11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1

其他电工、电子生产设备

安康高新区曹沟村道路亮化设备采购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31,100.00

531,1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曹沟村道路亮化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曹沟村道路亮化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相关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在“信用中国”网站(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近1个月内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日至2023年06月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14:00:00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安康市香溪路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5日14:00:00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安康市香溪路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 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请携带介绍信、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回执单)到陕西瀚瑭星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或以“项目名称+公司+联系电话”为邮件标题发送电子资料(PDF或其他格式文档)至QQ邮箱:1509066746@;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请各供应商购买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管理局

地址:高新大道与创新一路交汇处东南侧

联系方式:19991525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瀚瑭星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路2号东海尚府2单元904室

联系方式:0915-32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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