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634 | 项目名称 | 崇川区和平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634003002 | 标段名称 | 起凤园(1-3、5-7、9-14)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川区和平桥街道2021年度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崇川区和平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崇行审批【2020】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标段:长虹新村(3-11)、万象新路(1-8、32);四标段:起凤园(1-3、5-7、9-14)、五标段:富贵园(1-11、9-1幢、沿街商业)、六标段:万象北园(47-55、57-60)综合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61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三标段约2440万元、四标段约1890万元、五标段约1765万元、六标段约1665万元
2.1.4工期要求:1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竣工日期: 2021年12月。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长虹新村(3-11)、万象新路(1-8、32)、起凤园(1-3、5-7、9-14)、富贵园(1-11、9-1幢、沿街商业)、万象北园(47-55、57-60)综合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本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四个标段
标段 | 标段内容 |
三标段 | 长虹新村(3-11)、万象新路(1-8、32) |
四标段 | 起凤园(1-3、5-7、9-14) |
五标段 | 富贵园(1-11、9-1幢、沿街商业) |
六标段 | 万象北园(47-55、57-60) |
特别提醒:按照三至六标段的顺序依次评审。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申请参与上述四个标段的投标,但仅可以中一个标段。已经确定为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6)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
建函 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7)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 年 7 日 31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 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6月1日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老小区改造情况复杂,协调事宜较多,请各投标人慎重考虑投标风险。中标后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各项安排,如若不能按相关要求执行,视情况处以违约金处罚,直至退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 地址: |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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