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所需医用气体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00
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所需医用气体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1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310105000240705113342-05132384
预算编号:0524-000117615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所需医用气体设备采购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长宁妇幼保健医院配套中心供氧、负压吸引、压缩空气、二氧化碳。其中,安装氧气终端365只,空气快速插座365只,吸引快速插座3只,“3+2”多功能电源插座737只,电源开关、嵌入式日光灯各307只,区域报警器11套。本系统应在200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交付采购方使用。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40万元
国库资金:人民币240万元
自筹资金:人民币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40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规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及其报价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
4.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提供系统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许可;
5.供应商在本市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与服务支持。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00
投标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思创大厦4号楼6楼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内部采购编号:ZC20240144。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投标截止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786号
电话:021-6228606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00弄
联系人:殷老师
电话:021-62733383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