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二妇女儿童医院基础设施及隔离设施建设项目(空调安装工程)
补遗书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和说明:
招标文件综合评分细表“标书响应评审、企业财务状况或其他”评分内容修改为:设备制造商和投标人近3年即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无亏损得6分,或若投标人和设备制造商为同一单位时,近3年即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本项得6分,不提供或亏损不得分。
本招标文件中所述“设备制造商”是指本次空调设备招标中的核心设备,即离心式冷水机组的设备制造商。
3、招标文件综合评分细表“认证体系、货物制造许可证等”中3、设备制造商获得OHSAS18001认证得0.5分;修改为:3、设备制造商获得OHSAS18001或ISO45001认证得0.5分。
招标文件综合评分细表“综合性能指标及参数”中3、在压缩机排气口采用喷液降噪的噪声处理方式得1分,其他不得分;修改为:3、压缩机排气口降噪方式:各投标人提供降噪方式并对其工作原理进行阐述,根据其性能先进性,优得1分,一般得0.5分,其余不得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