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05-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监理过建安总投资19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6月01日00:00至2023年06月06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2日 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6.3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投标文件中的的重要内容未失实或者弄虚作假;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7、本项目评审采用评定分离法,当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为4-6家时(含4家、6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权重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5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权重票决法确定中标人。8、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并启用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9.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