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经开区宣府西路西侧
建设内容:洋河-清河苑安置房建设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5213㎡,总建筑面积约为82824.48㎡(最终总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地上建筑面积60443.22㎡,地下建筑面积22381.26㎡,主要建设高层住宅楼和相关配套公建及设施等,本项目居住户数为540户,全部为回迁安置房。
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及保修阶段完毕为止。
质量标准: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执行且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含人防工程监理)包括:
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实施策划、报建报批等项目前期手续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造价管理、投资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管理、竣工验收的组织实施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竣工后质保期内项目的使用管理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工程监理(含人防工程监理)服务:涵盖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监理及后续服务管理以及与工程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同时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至少一项国家注册类资格(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同一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需提供2020年10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具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个月由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如仍在处罚期内,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1.2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